发表时间: 2021-06-16 00:00:00
作者: 天津欧普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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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常验配工作中,眼视光同仁们可能都听到过家长抱怨孩子私下摘镜、不愿戴镜。如何向家长朋友们提出建议,使我们的眼镜处方真正有效,可能是每一位视光人都要面临的问题。
不喜欢戴镜的孩子,会为不戴眼镜找出种种理由,会趁家长不注意时摘掉眼镜学习和玩耍。家长和老师会认为,孩子只是排斥佩戴眼镜带来的变化。但真正的原因很可能是:孩子的眼镜,并不能够解决他们所面临的视觉问题。
视力≠视觉功能
视觉功能的内涵远不只是1.0
在我们深入了解这个问题之前,我们需要了解我们平常所说的“视力”与视觉功能这一概念之间的差异。
“视力”是我们清楚看到物体的能力,是我们的视觉灵敏度。按照通行的检查方法,视觉灵敏度一般通过识别标准视力表上的字母或数字来进行检测。其达标的标准是20/20或者我们更加熟悉的1.0。
可以认为
“1.0”是好的“视力”
可以看的清晰
而视觉功能,是对包括我们眼睛、大脑、视神经系统在内的视觉系统的整体评估。良好的视功能不止意味着我们拥有清晰的视野,也代表我们在视物时有舒适的主观感受,并在一些具有特定要求的情境下具备相应的视觉技巧。
只有在视功能完善的前提下,我们才能顺利地参与体育运动、阅读、驾驶或从事其他对视觉功能要求更高的活动,获得理想的生活质量。
而视功能
则进一步涵盖着
看得舒适、看得持久
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到:我们的视觉功能并不仅仅局限于通常所说的“视力”(视觉灵敏度),我们有可能是在“视力”1.0的情况下,荷着视功能异常的重担,困难重重地学习与工作,疲惫地生活。
摘镜,因为...
视觉功能问题没有得到解决
我们为儿童进行检查所得的眼镜处方,是依据儿童的视力和验光结果所确定的。在“视力下降”是儿童面临的***问题时,我们依据眼镜处方为儿童佩戴的眼镜应该足以解决儿童的视觉问题。
然而在很多其他案例中,我们发现弱视等视觉问题,会同时影响儿童的视力以及视功能。在很多情况下,视力水平的下降是容易被发现的,但视觉功能异常则难以被察觉。
对于侧重于儿童视觉发育的视光师,视觉功能异常问题会得到重视,视光师会知道单纯按照验光结果为儿童配镜,可能将适得其反。
“如果我们在开始考虑配镜时,不考虑视功能,特别是调节功能问题,就选择进行足矫(选择充足的度数进行屈光矫正),儿童很可能感到不舒服,并因此放弃戴镜。”很多视光师都会持这样的观点。
基于视光师视角的配镜方案,会在儿童所面临的视力下降问题和视功能异常问题之间取得平衡。对于一些儿童存在双眼视功能问题的个案,最终的配镜处方度数,可能需要低于验光确定的眼镜度数。
解决问题
从视光学与视觉功能的角度
正确的诊断与处理,源自规范的检查与测试。在很多具备视功能检查能力的眼视光专业机构,都可以通过特定的视觉功能检查,对眼位问题、眼球运动、双眼协调、双眼集合功能进行检查,对儿童的双眼视功能进行整体评估。
在了解儿童视功能的情况下,我们才能获得***儿童眼健康现状、满足儿童眼健康需求、不引起不适症状的配镜处方。这样的配镜处方才会为儿童的学习成长带来积极作用,并有利于儿童的视觉发育。
视觉训练
对视觉功能的改善方案
不论是儿童还是成人,每个人的视功能情况,和他们所面临的双眼视异常问题都是个案。干预方案无法一概而论。在这一前提下,视光师会倾向于在儿童戴镜一段时间、适应戴镜之后,再对儿童的视觉发育情况进行评估与监测。同时,视觉训练将作为一种干预手段,改善儿童所面临的视功能异常问题。
任何一个视觉训练个案的成功,都离不开被训练者(乃至训练者家人)的信任与配合,训练师或视光师的专业素养与耐心指导,数周乃至更长的训练周期,和通过改善视觉来改善学习或生活的坚定决心。随着训练的深入,训练者的视功能问题将得到积极的改善。
“我们需要就事论事。一些时候,配镜就可以解决儿童的视力下降问题。”美国视光专家、视觉训练机构负责人布兰顿·博尔戈塔博士(Dr. Brandon Begotka)持这样的观点,“但是有的时候,我们需要配镜与视觉训练双管齐下。”
而作为眼视光行业的同仁,我们需要让家长们也了解到:孩子排斥戴镜的行为本身就是一个信号,甚至是一次求助。家长朋友们应当做到的是了解孩子的困难和感受,并及时求助于专业机构。